不文明旅游“黑名单”再添两人 因殴打导游

发布时间: 2016-09-19 23:20:32 浏览次数:

  昨天,国家旅游局公布了中秋小长假期间旅游投诉和典型案件查处情况。其中,3名导游因辱骂游客、胁迫游客消费等问题被罚,两名游客因殴打导游被列入“黑名单”。

  国家旅游局相关数据显示,9月15日至17日,全国共处理旅游投诉134件。其中,旅行社和导游领队56件、旅游景区35件、在线旅游29件、旅游住宿9件、旅游购物3件、餐饮1件、交通1件。

  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此次面向社会通报的5起典型案件,包括3起“丑陋导游”、两起游客不文明行为。

  其中,昆明导游黄杨红、裴金生因辱骂游客、胁迫游客消费被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;成都导游雷蓉因诱导欺骗游客消费被处1.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。

  两例游客不文明行为案件均为游客殴打导游案。

  据通报,游客蓝立鹏在福建武夷山景区等候缆车时,因导游王某某劝阻其插队行为,双方发生争执,蓝立鹏殴打导游,造成导游王某某多处受伤。武夷山市公安局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相关规定,对蓝立鹏处以行政拘留9日并罚款。根据《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二条、第九条的规定,经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审定,将蓝立鹏列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,信息保存期限自2016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17日。

  游客姚旭在陕西西安骊山风景区服务中心向导游赵某问路,因赵某指引与之前姚旭了解的线路不一致,便辱骂殴打赵某。根据相关规定,经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审定,将姚旭列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,信息保存期限自2016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17日。

长按关注
您好,欢迎来到重庆自由行!
当前位置:旅游快讯首页 > 旅游资讯 > 旅游快讯 > 正文

不文明旅游“黑名单”再添两人 因殴打导游

发布时间: 2016-09-19 23:20:32   作者:本站编辑   来源: 京华时报   浏览次数:
摘要: 昨天,国家旅游局公布了中秋小长假期间旅游投诉和典型案件查处情况。其中,3名导游因辱骂游客、胁迫游客消费等问题被罚,两名游客因殴打导游被列入“黑名单”。

  昨天,国家旅游局公布了中秋小长假期间旅游投诉和典型案件查处情况。其中,3名导游因辱骂游客、胁迫游客消费等问题被罚,两名游客因殴打导游被列入“黑名单”。

  国家旅游局相关数据显示,9月15日至17日,全国共处理旅游投诉134件。其中,旅行社和导游领队56件、旅游景区35件、在线旅游29件、旅游住宿9件、旅游购物3件、餐饮1件、交通1件。

  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此次面向社会通报的5起典型案件,包括3起“丑陋导游”、两起游客不文明行为。

  其中,昆明导游黄杨红、裴金生因辱骂游客、胁迫游客消费被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;成都导游雷蓉因诱导欺骗游客消费被处1.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。

  两例游客不文明行为案件均为游客殴打导游案。

  据通报,游客蓝立鹏在福建武夷山景区等候缆车时,因导游王某某劝阻其插队行为,双方发生争执,蓝立鹏殴打导游,造成导游王某某多处受伤。武夷山市公安局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相关规定,对蓝立鹏处以行政拘留9日并罚款。根据《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二条、第九条的规定,经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审定,将蓝立鹏列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,信息保存期限自2016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17日。

  游客姚旭在陕西西安骊山风景区服务中心向导游赵某问路,因赵某指引与之前姚旭了解的线路不一致,便辱骂殴打赵某。根据相关规定,经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审定,将姚旭列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,信息保存期限自2016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17日。

网站备案:渝ICP备16000926号-1  联系电话:023-86555782 86561505  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0210号
关于我们 | 联系我们
Powered by Copyright © 2015-2016 重庆恋远科技有限公司, All Rights Reserve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