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15来临前夕 重庆就有多家旅行社违规被通报

发布时间: 2017-03-14 16:52:41 浏览次数:

  今(14)日上午,市旅游局秦定波副局长发布通报,按照国家旅游局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春季行动的工作部署,重庆加大了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规范,及时查处了一批旅游企业的违规行为并向媒体公布。他说,随着国家旅游局春季行动的深入开展,还将陆续公布一些典型案例。绝对在最大权益上保护我们消费者的权益不受到任何侵害。

   案例一:组织不合理低价游

2016年9月,市旅游局在处理游客投诉案件中,发现重庆云之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229元/人的价格组织昆明西双版纳6日游。

经查,该旅行社以明显低于市场成本的价格收客,行程存在强制游客消费等问题,行程结束后不仅未向地接社支付地接费用,而且按月获取地接社汇入的团队款项且无法合理解释。该行为属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,以获取回扣等方式获得不正当利益,违反了《旅游法》等法律法规,重庆市旅游局依法对其处10万元罚款、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。

案例二:未向地接社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

2016年10月,市旅游局在处理多起游客投诉时,发现重庆和平国际旅行社组织的越南芽庄旅游,由于未及时和足额支付地接社——时尚越南国际旅行社的接待和服务费用,被地接社拒绝接待旅游团队。

经查,重庆和平国际旅行社蓝海分社在其牵头负责的“越南芽庄2016年度旅游正班机项目”中,因有关合作旅行社的内部经济纠纷,导致在2016年7-10月期间累计拖欠地接社接待及服务费用共计400余万元,时尚越南国际旅行社据此停止地接服务。该行为属未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行为,违反了《旅行社条例》有关规定,重庆市旅游局依法对其处停业整顿2个月的行政处罚。

案例三:未经游客同意擅自转拼团

2016年12月,市旅游局在处理游客投诉案件时,发现重庆航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、重庆神州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存在签订合同不合法的问题。

经查,以上两家旅行社在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,均未明确规范地载明转委托旅行社详细名称或简称,侵害了游客的知情权与选择权。该行为属未征得游客同意,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,违反了《旅游法》、《旅行社条例》有关规定,重庆市旅游局依法对以上两家旅行社分别处以责令改正、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
【免责声明】:本平台发布及转载文章仅作同行交流学习,部分数据来源于网络,未经证实,并非商业用途,也并非针对具体单位和个人,请勿对号入座,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若未能找到作者和原始出处还望谅解。如有版权疑问,或者文章内容出现侵权行为,请请发送邮件至alad@vip.qq.com,我们会第一时间及时进行删除处理,谢谢。
长按关注
您好,欢迎来到重庆自由行官网!
当前位置:重庆热点首页 > 旅游资讯 > 重庆热点 > 正文

3.15来临前夕 重庆就有多家旅行社违规被通报

发布时间: 2017-03-14 16:52:41   作者:本站编辑   来源: 本站原创   浏览次数:
摘要: 今(14)日上午,市旅游局秦定波副局长发布通报,按照国家旅游局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春季行动的工作部署,重庆加大了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规范,及时查处了一批旅游企业的违规行为并向媒体公布。

  今(14)日上午,市旅游局秦定波副局长发布通报,按照国家旅游局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春季行动的工作部署,重庆加大了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规范,及时查处了一批旅游企业的违规行为并向媒体公布。他说,随着国家旅游局春季行动的深入开展,还将陆续公布一些典型案例。绝对在最大权益上保护我们消费者的权益不受到任何侵害。

   案例一:组织不合理低价游

2016年9月,市旅游局在处理游客投诉案件中,发现重庆云之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229元/人的价格组织昆明西双版纳6日游。

经查,该旅行社以明显低于市场成本的价格收客,行程存在强制游客消费等问题,行程结束后不仅未向地接社支付地接费用,而且按月获取地接社汇入的团队款项且无法合理解释。该行为属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,以获取回扣等方式获得不正当利益,违反了《旅游法》等法律法规,重庆市旅游局依法对其处10万元罚款、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。

案例二:未向地接社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

2016年10月,市旅游局在处理多起游客投诉时,发现重庆和平国际旅行社组织的越南芽庄旅游,由于未及时和足额支付地接社——时尚越南国际旅行社的接待和服务费用,被地接社拒绝接待旅游团队。

经查,重庆和平国际旅行社蓝海分社在其牵头负责的“越南芽庄2016年度旅游正班机项目”中,因有关合作旅行社的内部经济纠纷,导致在2016年7-10月期间累计拖欠地接社接待及服务费用共计400余万元,时尚越南国际旅行社据此停止地接服务。该行为属未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行为,违反了《旅行社条例》有关规定,重庆市旅游局依法对其处停业整顿2个月的行政处罚。

案例三:未经游客同意擅自转拼团

2016年12月,市旅游局在处理游客投诉案件时,发现重庆航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、重庆神州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存在签订合同不合法的问题。

经查,以上两家旅行社在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,均未明确规范地载明转委托旅行社详细名称或简称,侵害了游客的知情权与选择权。该行为属未征得游客同意,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,违反了《旅游法》、《旅行社条例》有关规定,重庆市旅游局依法对以上两家旅行社分别处以责令改正、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
【免责声明】:本平台发布及转载文章仅作同行交流学习,部分数据来源于网络,未经证实,并非商业用途,也并非针对具体单位和个人,请勿对号入座,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若未能找到作者和原始出处还望谅解。如有版权疑问,或者文章内容出现侵权行为,请发送邮件至alad@vip.qq.com,我们会第一时间及时进行删除处理,谢谢。

网站备案:渝ICP备16000926号-1  联系电话:023-67647003  渝公网安备 50010702504627号
关于我们 | 联系我们
Powered by Copyright © 2015-2024 重庆恋远科技有限公司, All Rights Reserve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