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旅游安全新规定:饮酒者不得上船

发布时间: 2016-08-23 18:33:53 浏览次数:

  日前,重庆市旅游、海事、公安等部门联合发出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》。其中明确,组织实施水上游乐要做好有关安全防护措施,发现游客饮酒的要进行劝阻、禁止上船。

  该《通知》强调,要严格按照“谁审批、谁监管”的原则,落实安全监管属地责任、景区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,对水上旅游安全管理进行全面检查督查。重点检查旅游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,水上游乐项目是否按程序审批,旅游客运码头是否配备安检设施并安装视频监控设备,游乐设施是否依法定期进行安全检验检测及检修,游船救生衣、救生圈等安全设施是否配备到位、游客是否按要求穿戴等情况,严格规范对水上游乐项目服务外包单位的安全监管。凡在旅游景区营运的游船必须经相应职能部门严格审核、检验,对驾驶操作人员进行考核发证、持证上岗,无证人员一律不得进行操作。

  该《通知》还明确,在组织实施水上游乐前,操作人员、导游或讲解员要告知游客该项目的安全注意事项,讲解示范救生设备设施使用和应急避难方法,指导督促穿好救生衣、系好安全带,做好有关安全防护措施。发现游客饮酒的要进行劝阻、禁止上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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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旅游安全新规定:饮酒者不得上船

发布时间: 2016-08-23 18:33:53   作者:本站编辑   来源: 央广网   浏览次数:
摘要: 日前,重庆市旅游、海事、公安等部门联合发出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》。其中明确,组织实施水上游乐要做好有关安全防护措施,发现游客饮酒的要进行劝阻、禁止上船。

  日前,重庆市旅游、海事、公安等部门联合发出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》。其中明确,组织实施水上游乐要做好有关安全防护措施,发现游客饮酒的要进行劝阻、禁止上船。

  该《通知》强调,要严格按照“谁审批、谁监管”的原则,落实安全监管属地责任、景区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,对水上旅游安全管理进行全面检查督查。重点检查旅游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,水上游乐项目是否按程序审批,旅游客运码头是否配备安检设施并安装视频监控设备,游乐设施是否依法定期进行安全检验检测及检修,游船救生衣、救生圈等安全设施是否配备到位、游客是否按要求穿戴等情况,严格规范对水上游乐项目服务外包单位的安全监管。凡在旅游景区营运的游船必须经相应职能部门严格审核、检验,对驾驶操作人员进行考核发证、持证上岗,无证人员一律不得进行操作。

  该《通知》还明确,在组织实施水上游乐前,操作人员、导游或讲解员要告知游客该项目的安全注意事项,讲解示范救生设备设施使用和应急避难方法,指导督促穿好救生衣、系好安全带,做好有关安全防护措施。发现游客饮酒的要进行劝阻、禁止上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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